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根据上能发〔2023〕54号文件,现将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挂牌合约月份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四、挂牌基准价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首日挂牌合约基准价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7%,首日交易保证金为20%;涨跌停板幅度为±10%,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易续费标准按交易所标准的五倍收取,平今仓交易暂免收交易手续费。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割续费标准按交易所标准的五倍收取。
八、申报费收取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的申报费费率标准如下。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
OTR≤2 |
OTR>2 |
1笔≤信息量≤4000笔 |
0 |
0 |
4001笔≤信息量≤8000笔 |
0.01元/笔 |
0.02元/笔 |
8001笔≤信息量≤40000笔 |
0.05元/笔 |
0.1元/笔 |
40001笔≤信息量 |
1元/笔 |
2元/笔 |
注释: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 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九、交易限额
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十、交易权限开通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要求,已在我司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将默认具有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及交易细则可登陆能源中心官网进行查看和了解。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认真做好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