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2019年春节临近,根据交易所通知,2019年2月2日至2月10日至节假日休市。2019年2月1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1日所有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至08:55-09:00;2月11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休假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能源中心:
若1月30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 ,自2019年2月1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
2月11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8%。
上期所:
若1月30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
铜、铝、锡、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
锌、铅、镍、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
螺纹钢、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
自2019年2月1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铜、铝、锡、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锌、铅、镍、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螺纹钢、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2月11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上述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
自2019年1月30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豆粕、鸡蛋、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
铁矿石、棕榈油、聚乙烯、焦煤、焦炭和聚丙烯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自2019年2月1日交易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豆粕、鸡蛋、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标准调整至6%;
铁矿石、棕榈油、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19年2月11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2%,涨停板幅度恢复至5%;
铁矿石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13%,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6%;
鸡蛋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13%,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10%,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豆油和棕榈油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11%,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乙二醇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1%,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焦煤、焦炭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4%,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郑商所:
一、自 2019 年1月30日结算时起,菜籽、强麦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期货合约维持不变;甲醇、PTA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7%;其中苹果期货1903合约、19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苹果期货19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自2019年2月1日交易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9 年2月11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