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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1 14:05:00 阅读(169) 作者: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丙烯期权交易。根据郑商所〔2025〕66号、郑商函〔2025〕538号文件,现将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丙烯期权自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当日20:55―21:00为集合竞价时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日上市交易合约为标的月份2601、2602的丙烯期权系列合约。

三、挂牌基准价

郑商所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各期权合约基准价。其中波动率参数参考丙烯现货价格历史波动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利率参数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挂牌基准价于7月22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四、最大下单数量

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五、持仓限额

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丙烯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2000手,丙烯期权做市商持仓限额为6000手。

六、手续费收取标准

丙烯期权交易手续费标准按交易所标准的五倍收取,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丙烯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取手续费。

七、询价限制

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丙烯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差价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价差(元/吨)

申报买价<50

5

50≤申报买价<100

7

100≤申报买价<200

12

200≤申报买价<400

20

400≤申报买价

32

八、申报费

自2025年7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丙烯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信息量

OTR≤2

OTR>2

丙烯期权

信息量≤4000笔

0元/笔

0元/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0元/笔

1元/笔

信息量>8000笔

2.5元/笔

5元/笔

其中,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

九、权限开通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要求,已在我司开通郑商所期权全部交易权限的客户,将默认开通丙烯期权交易权限。

丙烯期权合约及交易细则可登陆郑商所官网进行查看和了解,尤其关注期权行权风险。投资有风险,请谨慎交易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认真做好丙烯期权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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