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位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17〕366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4日交易时(即12月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于按固定成交金额万分比收取手续费的投资者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焦煤和焦炭品种的18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原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增加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
特此通知。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结算部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