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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卖方风险是无限的吗?

发布日期:2018-06-27 10:05:00 阅读(1240) 作者:

“卖方风险无限”是一种理论上的片面认识
期权作为一种舶来品,有关对期权的了解,我们首先是基于课本上的理论学习。在教科书里,一般都会这样描述期权卖方的义务与盈亏:期权的卖方获得一定数量的权利金而具有履约的义务。另外还会配上一条折线图,表示“收益有限风险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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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引导方式下,缺乏实战场地和机会的我们,在研究推出我国期权交易时自然会心存忧虑:期权市场必须要有做市商才能成功;风险无限而避险组合如此复杂,谁会愿意成为做市商?
期权风险大不过期货
事实上:期权风险大不过期货;期权虽复杂,但没有期货风险大。期货风险是双向的,期权风险是单向的,并且期权的单向风险——卖方风险还可以通过多种策略来进行回避。认为“卖方风险无限”是一种理论上的片面认识。如若不然,为何在国际期权市场上赚钱的都是卖方(诸如美林、高盛、摩根斯坦利等做市商)?况且至今国际期权发展史上的期权市场风险事件仍屈指可数。倘若提及巴林银行倒闭和中航油(新加坡)巨亏事件,那也只能归咎于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对风险部位没有进行保护,其责并不在期权本身。
国际市场上期权卖方除做市商外,往往是期权对冲者、综合策略使用者等。卖出期权的目的要么是了结期权多头头寸赚取权利金差价,要么是为保护现有头寸进行投资策略组合。被动等候买方执行或放弃执行而不做任何其它投资策略的卖出投机几乎没人去干。即使是被动接收询价或提供持续报价的做市商,鉴于交易所买卖差价限制等规定,以及市场活跃程度,做市商总是能自动或主动地回避净头寸风险。
当期权流动性好时,市场双向报价价差小,自动成交的几率很大,这时做市商作为买卖方的对手,是低风险或无风险小赚钱。反之,当期权流动性差,如执行价距标的价格越远的期权合约往往交易越不活跃,做市商应价风险就很大,因为被动持有的净头寸不容易简单对冲掉。这时做市商往往会通过适当的避险管道(如标的市场、基础市场、期权组合等)回避风险。例如:当某个做市商卖出一个看涨期权时,他并不会一直持有看涨期权空头,一味希望大市下跌,等待看涨期权买方弃权,从而可于到期日将收到的权利金归为盈利。相反地,他会立即从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买入一定数量(依该期权的对冲比率Delta值而定)的相关股票或期货合约。这样一来,它就可以抵消万一被执行的风险。另外,他也可用买入/卖出其他类别的期权对冲其持仓的方法减少风险。
对我国的借鉴
对期权卖方风险的正确认识,有助于克服推出我国期权交易的畏难情绪。首先,做市商的风险可以通过市场流动性自动回避。以异常活跃的韩国Kospi 200期权市场为例,由于流动性好,买卖双方自动成交较多,做市商的作用(包括风险)就不大,甚至被很多人误以为韩国没有做市商制度。在国际期权市场上,买方执行导致卖方巨额亏损的概率很小,通常情况是,买方要么在到期日前获利了结,要么到期放弃执行(理论上分析的原因是,期权价值具有“随着到期日临近,时间价值加速递减”的特性)。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做市商不得不持有净头寸,需要通过多个市场和多种策略组合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优秀人才、高效率的交易策略系统以及资金规模,都会影响到做市商的风险管理,这才是期权风险控制的关键。
早在2005年,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都已经完成了期权交易规则设计工作,这些交易规则充分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创新。针对做市商制度,除了一些期货公司和一些长期从事期货交易的大国企外,很多国外交易所和做市商在不同的时间也多次表示,愿意为中国的做市商提供培训工作,有些还表达了愿意成为中国期权市场上QFII做市商的强烈意愿;但同时,我国期权发展也可以借鉴韩国的发展经验:既先选择交易活跃的品种来开展没有做市商的期权交易试点,然后等市场培育成熟了,再进一步开展拥有做市商参与的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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