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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期货交割指南
发布日期:2020-03-18 09:26:00   阅读(1787)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则以交易所为准。

 

一、交割前准备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续费表


2、交割手续费表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交割授权委托书


4、交割授权委托书

5、交割货款


5、可用于交割的仓单

6、开票资料



7、注销申请(不提货无需)



买方客户第2、3、4、6项及卖方客户第2、3、4项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时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卖方客户如未持有仓单,交割前还需提前办理商品入库、仓单注册手续。

 

二、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厂库交割(厂库非标准仓单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三、交割单位及交割月限仓

交 割 单 位:20吨(公定重量)(4手)。

交割月限仓 :100手

如交割量超过交割月限仓,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前申请交割月套保额度,具体额度以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割及开票流程

交割流程:

时间

买方客户

卖方客户

临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办理商品入库注册仓单(已持有仓单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①提交仓单

②申报冻结仓单数量后当日释放交割保证金(未申报则配对日释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公布仓单

第二交割日(配对日)

①挑选仓单

②扣交割手续费

①扣交割手续费

②释放交割保证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仓单

①收取买方客户开票信息

②结算后收取80%交割货款

第三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

收取交割发票

①开具交割发票转交买方
②买方确认票据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卖方客户可以在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提交滚动交割申请。滚动交割买卖双方响应成功当日为第一交割日(当日为滚动交割的配对日、收取交割手续费),进入交割流程。参与滚动交割的客户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滚动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为卖方客户仓储费最后计费日,第三交割日为买方客户仓储费开始计费日。当月仓储费由交易所次月初通过期货账户代收。

 

开票流程:

卖方客户  →  买方客户

 

棉纱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客户应当在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发票传递给买方客户。发票延迟1至10日(公历日)的,卖方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发票,卖方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剩余货款属于卖方。

 

五、交割品要求及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以下质量指标的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单纱(环锭纺):线密度18.2tex(允许偏差±2%)、棉纤维含量100%、14.0 cN/tex≤单纱断裂强度<14.7 cN/tex 、8.5%≤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9.0%、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15.5%、-50%千米细节≤10个/10³m、+50%千米粗节≤220个/10³m、+200%千米棉结≤450个/10³m、百米重量变异系数≤2.2%、实际捻系数360-420、38处/20kg<异性纤维含量≤81处/20kg(对应折算7处/200km<异性纤维含量≤15处/200km)。

 

替代品及升贴水:

棉纱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和异性纤维含量指标符合以下规定,且其他指标符合基准品要求的,可以替代交割。

指标

升水替代品

基准品

贴水替代品

单纱断裂强度(cN/tex)

15.8≤

≤16.2

14.7≤

<15.8

14.0≤

<14.7

13.2≤

<14.0

12.6≤

<13.2

12.0≤

<12.6

升贴水

250元/吨

150元/吨

0

-150元/吨

-250元/吨

-600元/吨

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7.5<

 <8.0

8.0≤  

<8.5

8.5≤

≤9.0

9.0<

 ≤9.5

9.5<  

≤10.0

10.0<   ≤10.5

升贴水

300元/吨

150元/吨

0

-150元/吨

-300元/吨

-600元/吨

异性纤维含量(处/20kg)

≤22

22<

≤38

38<

≤81

81<  

≤119

119<

≤200

对应折算异性纤维含量(处/200km)

≤4

4<

≤7

7<

≤15

15<  

≤22

22<

≤37

升贴

1200元/吨

600元/吨

0

-800元/吨

-1600元/吨

   备注:异性纤维含量测算以对应折算异性纤维含量(处/200km)为准。异性纤维含量(处/20kg)与对应折算异性纤维含量(处/200km)间的换算关系参照公式:20kg样布异纤含量=5.4*200km纱线异纤含量。

 

质检规定:

1、棉纱质量指标中,棉纤维含量的定义及检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057-2007)执行,异性纤维含量的定义及检验方法按照《纺织品 纱线异性纤维分级与检验方法》(DB41/T 1662-2018)执行,棉纱其他指标定义及检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本色纱线》(GB/T 398-2008)执行。

2、《纺织品 纱线异性纤维分级与检验方法》及上述标准中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线密度、-50%千米细节、+50%千米粗节、+200%千米棉结对检验仪器和检验方法的具体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包装规定:

1、棉纱交割包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FZ/T10008-2009),同一客户同一批次交割的棉纱包装规格应当统一,并标明生产日期。

2、棉纱交割采用纸管、塑料内膜袋和塑料编织袋的组合包装方式,由打包绳缝口捆扎,中间加固拦腰围带。筒纱按定重量成包,按公定回潮率时的净重量确定,每包净重25kg,误差不超过±0.2%。纸管硬度以不变形为准,每批号纸管头颜色一致,不易掉色污染纱线;塑料内膜袋及塑料编织袋要求装纱后无破损。筒纱包装要求捆扎紧牢,筒纱不外露,满足搬运及运输要求。

 

入出库规定:

1、境内生产的棉纱入库时,货主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棉纱生产厂家出具的厂检证书。厂检证书须载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品名规格、净重、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重量验收:由仓库验收棉纱重量。

3、质量检验:入库棉纱的采样、制样、质检由质检机构负责,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仓库应予协助,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

4、自完成采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

5、棉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1)同一交割单位的生产厂家、生产批次不一致的;

(2)单包实际回潮率大于9%的;

(3)生产日期超过180天的;

(4)包装不符合交割规定或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情况的。

6、货主可在商品发运前逐批对棉纱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和数量等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当经货主、仓库双方认可。

7、出库棉纱质量与注册时相比,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百米重量变异系数发生变化但未超过5%的,-50%千米细节、+50%千米粗节、+200%千米棉结发生变化但未超过5个/10³m的,异性纤维含量发生变化但未超过10%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提货人不得拒绝接货。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百米重量变异系数、-50%千米细节、+50%千米粗节、+200%千米棉结发生变化超过上述标准但符合交割质量要求的,仓库对提货方进行300元/吨的补偿;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异性纤维含量发生变化超过上述标准但符合交割质量要求的,由仓库按照交易所公告的贴水标准进行补偿。

8、棉纱出库时,出现包装损坏、霉变、水渍、虫蛀的,仓库应予免费更换包装。

9、棉纱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仓单规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后续月份交割。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2、厂库最迟应当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厂库提交的支付保证方式符合规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厂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注册。

3、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棉纱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指定质检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质检大楼

张岩昊

电话:0371-86687912

手机:13503835769

传真:0371-86687907

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300号6号楼

孙  芳

电话:0571-85122670

手机:13656679145

传真:0571-85125121

邮箱:496742298@qq.com

 

交割违约的判定:

1、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2、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3、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交割违约的处理:

1、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

2、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

计算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计算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完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买方接到的仓单为保税标准仓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保税应交货款(元)-已交货款(元)]÷ 保税交割结算价(元/吨)÷(1-20%)÷交易单位

3、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4、出现终止交割情形时,交易所的担保责任了结。

 

六、交割结算价

棉纱期货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棉纱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地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含包装)。

 

七、交割费用

1、交割手续费

2、其他费用:

交割预报定金30元/吨,按实际入库数量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退回(预报但未入库数量的相应定金不退)。

棉纱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的出库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棉纱用汽车提货的,装到汽车板前的一切费用由厂库承担,装到汽车板后的一切费用由提货方承担。棉纱包装物不另行计价。

项目

费用标准

仓储费

2元/吨·天

 郑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元/项)

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浙江省纺织测试

研究院

检验项目

单纱断裂强度

200

200

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200

线密度

120

150

百米重量偏差

200

百米重量变异系数

120

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

175

300

千米细节、粗节、棉结

175

十万米纱疵

150

300

捻系数

150

150

棉纤维含量

150

200

异性纤维

1600

1500

总计

3040

3000

其他项目

取样费

800元/批次

1000元/批

样品寄送费

 500元/批次

差旅费

2000元/天

车费和住宿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另按每人300/天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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